我和老公是自由恋爱,2009 年未婚先孕,之后结婚生下女儿。女儿才八个月大时我又怀孕,当时我们还没有结婚证,我一直想办,可婆婆说没过计划生育,办了就要去动手术,让过了这段时间再办,我就信了她的话。婆婆嫌弃女儿,一心想要男孩,我便选择再生,结果又生了个女孩。起初婆婆还帮忙带孩子,可一年多我没再怀孕,她就跟老公说如果我还不怀,就不带孩子了。后来我查出宫颈糜烂做了手术,术后一家人对我的态度全变了。从 2013 年起我们就分开了,直到今年三月,婆婆竟帮老公起诉离婚,还要求两个孩子都归他们,让我每月付 500 元生活费。我现在孤立无援,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导师分析:
这段关系问题重重,原因复杂。从家庭观念来看,婆婆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这种陈旧观念是矛盾的一大根源。她以计划生育为由阻止办结婚证,背后可能是对儿媳生男孩的期待落空后,不想让这段婚姻过早稳固,以便在生育问题上继续掌控局面。在生育问题上,儿媳在婆婆压力下连续生育,身心俱疲。连续生女儿后,婆婆态度转变,从帮忙带孩子到以不再带孩子逼迫儿媳继续生育,这给儿媳带来巨大心理压力。而儿媳因宫颈糜烂手术,身体本就虚弱,家人此时改变态度,无疑是雪上加霜。从法律角度,双方没领结婚证,在法律上并非合法夫妻关系,这使得女方在权益保障上先天不足。婆婆帮老公起诉 “离婚”,本质是对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争夺。婆婆想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女方付抚养费,可能是出于家庭利益考量,认为孩子留在身边更有利于家族延续等。女方则因之前的种种经历,在这场争夺中处于被动和无助状态,心理上承受着情感与现实的双重打击。
导师建议:
首先,要明确自身法律权益。虽然没有结婚证,但对于非婚生子女,法律同样保障女方的权益。关于孩子抚养权,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能力、孩子成长环境等因素进行判决。女方应收集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适宜孩子成长的材料等。如果认为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可以积极争取抚养权。在抚养费方面,每月 500 元是否合理,要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孩子实际需求等判断。若觉得不合理,可向法院提供相关依据,请求调整。对于过去婆婆的不合理行为,虽然已成事实,但在沟通或诉讼过程中,若能适当提及,让法院了解家庭情况及女方之前的遭遇,可能对判决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女方要调整好心态,不要因对方起诉而慌乱。可以寻求专业法律援助,咨询律师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应对策略。也可以与男方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孩子抚养问题,毕竟协商解决对孩子伤害相对较小,若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坚定维护自己权益。
网友评论一:
我觉得你别太慌,虽然没结婚证,但孩子是你的,法律会保护你的权益。婆婆重男轻女这种观念太落后了,可咱不能因为她的错误决定自己的生活。你得先冷静下来,好好整理能证明你适合抚养孩子的材料。打官司的话,证据很重要。而且 500 元抚养费是不是太少了呀,孩子成长要花不少钱呢。你也可以试着和老公心平气和谈一谈,毕竟你们有感情基础,说不定能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别轻易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
网友评论二:
这婆婆做法也太过分了,从一开始就各种算计。不过话说回来,你当时也太轻信婆婆了,没结婚证很多权益都保障不了。现在既然走到这一步,就勇敢面对吧。如果觉得自己没能力同时抚养两个孩子,给抚养费也不是不行,但得确定这钱真的用在孩子身上。你可以要求定期查看孩子情况,或者参与孩子成长。至于争取抚养权,要是你经济条件允许,就尽全力争取,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谁不想留在身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