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且无纠纷,需要去法院离婚吗?法院会出判决书吗?

我想问一下没有结婚证要离婚该怎么办。我俩没有什么纠纷,本来想着事情应该挺简单的,但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去法院才能解决。也想知道如果去法院的话,法院是不是会受理给我们办离婚,能不能给我们出判决书来正式结束关系呢?希望能有人给我解答一下,让我清楚该走怎样的程序。

没有结婚证且无纠纷,需要去法院离婚吗?法院会出判决书吗? 1

导师分析:

首先要明确,没有结婚证分几种情况。一种是结婚证丢失,这种情况下,双方实际上是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可能是因为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结婚证找不到了,这种情况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 “没有结婚证”。另一种情况是双方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如果是在 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在此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则按同居关系处理。对于没有纠纷的情况,如果是结婚证丢失,从心理层面来说,双方可能觉得没有结婚证就很麻烦,对离婚程序不了解而感到困惑。若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在 1994 年 2 月 1 日之后的,双方可能只是把对方当作同居伴侣,在没有纠纷的情况下,想分开就觉得应该有个类似 “离婚” 的程序来正式结束关系,但又不清楚该怎么做。

导师建议: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建议先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补领之后,若双方没有纠纷,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签订好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然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要是双方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且是在 1994 年 2 月 1 日之后的,因为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无需办理离婚手续,自行分开即可。但如果自己觉得需要有个书面的东西来确认分开等事宜,可以写一份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对可能涉及的一些问题进行约定。如果是 1994 年 2 月 1 日之前的事实婚姻,且想通过法院解决,向法院起诉时要提供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共同生活的事实、周围群众的证人证言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网友评论一:

我觉得吧,如果是结婚证丢了,那就去补办一个,然后走正常的协议离婚程序多简单啊,也不用去法院折腾。要是没办过结婚证,1994 年之后的根本就不算结婚,不用离婚,直接分开就行啦。反正也没纠纷,各自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完了。去法院多麻烦,还得浪费时间和精力,能不麻烦法院就别麻烦,自己处理好就行。

网友评论二:

其实还是得看具体情况啦。要是觉得心里不踏实,就算是 1994 年之后没办结婚证的,去法院让法院给判一下也挺好的,至少有个法律依据,心里安稳。而且如果以后涉及到一些其他问题,有法院的判决也能省不少事。要是结婚证丢了,不想补办,也可以去法院,让法院根据情况出个判决书,这样也能把关系彻底理清,省得以后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