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象正在恋爱,最近打算一起买房,有考虑在房产证上加对方名字。但我们不太清楚这背后的法律问题,想了解一下加名之后会有哪些法律后果呢?如果之后感情出问题分手了,房产会怎么分割?加名需要走什么法律程序?要是有一方出资多,一方出资少,对房产分配又会有什么影响?另外,如果只是口头约定房产份额,没有书面协议,这种情况法律上认可吗?

导师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恋爱期间买房加名会使房产的权属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加上对方名字,一般会被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房产成为双方共有财产。这意味着即使未来感情出现问题,对方也有权主张对房产进行分割。若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各自的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法院在处理房产分割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贡献,包括出资情况、对房屋的管理维护等因素来确定各自所占的份额。如果是一方全款出资买房加对方名字,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明确约定以结婚为目的,这种情况一般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若双方最终未能结婚,出资方有权要求撤销赠与,取回房产。二是未明确约定为以结婚为条件,则可能视为共同共有。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购房时有共同出资,比如共同支付首付、共同偿还贷款等,即使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未登记方也有权主张自己的权益,但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支付款项的转账记录、还款记录等。
导师建议:
首先,在加名之前,双方务必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想法和预期。如果感情稳定且有长期共同生活打算,加名可作为一种情感承诺,但要谨慎考虑。为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比例、权益份额、房产的使用和处分等事项,并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比如约定一方出资 70%,另一方出资 30%,若日后分割房产,就按此比例进行。在加名手续办理方面,需要准备好身份证、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添加共有人。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手续合法合规,避免出现疏漏。如果对房产归属存在疑虑或不确定未来感情走向,也可以选择不加名,待结婚后再做考虑。这样能保障自身财产权益的纯粹性,若购房有共同出资,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涉及财产纠纷时维护自己权益。
网友评论一:
我觉得恋爱期间买房加名得慎重啊。我有个朋友就是,恋爱时男方买房加了她名字,后来分手了,虽然房子是男方出的大头,但女方还是分走了一部分。所以啊,加名前一定要想清楚,别因为一时感情冲动就做决定。要是真加名了,一定要写好协议,把各种情况都考虑进去,不然到时候有得扯皮。
网友评论二:
我倒是觉得加名也没啥,只要双方感情好,真心想在一起。不过既然加名了,就别太计较谁出资多谁出资少。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本来就很难完全算清楚。如果非要算,那就提前说好,按出资比例来分,这样也公平。但要是因为加名的事搞得双方都不愉快,那就没必要了,还不如先不加,等结婚了再说。